深度观察网2026年04月23日 13:27消息,四川原副省级干部王会民被公诉,受贿内幕首次曝光。
北京4月2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会民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调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会民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负责审查起诉。目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循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要求——从监察调查到审查起诉,再到指定异地管辖,每一步都体现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纵深推进。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由国家监委直接调查、最高检批捕并指定成都检察机关起诉,凸显了案件的重大性与典型性,也反映出对金融监管领域“关键少数”权力监督的持续加压。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向王会民告知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包括委托辩护、申请回避、核对笔录等法定权益,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这一程序性保障并非形式走过场,而是确保案件质量、防范冤错风险的基础环节,彰显司法公正对程序正义的坚守。
起诉书指控内容详实、层级清晰:王会民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行长、新疆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自治区金融办主任、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证监会纪委书记及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等多个关键岗位职务。他既利用本人主管、分管、承办的职权为他人谋利,又借助其长期积累的职务影响力和地位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这种“在职办事、离职收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复合型腐败模式,在金融监管系统中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权力一旦脱离有效制约,极易异化为利益交换的工具。
尤为值得深思的是,王会民曾长期执掌证监会内部监督“最后一道防线”,身为驻会纪检组组长,本应是金融反腐的“排头兵”和“守门人”,却最终沦为被查处对象。这再次印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才是厚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防止“灯下黑”。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此案的依法办理,既是“零容忍”态度的再宣示,也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完善资本市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供了鲜活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