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卫忠解读司法如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北京3月4日电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检察动能。”在今日举行的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作出上述表态。这一提法并非泛泛而谈的政策宣示,而是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度嵌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鲜明信号——当“新质生产力”从顶层设计走向实践落地,司法机关已不再满足于事后追责,而是主动前移关口、系统布局,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为支点,撬动覆盖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环节的司法保障体系。
2025年,最高检正式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厅”,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入专业化、实体化新阶段。值得注意的是,该机构并非简单增设内设部门,而是对原有分散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的职能进行结构性整合。史卫忠披露的一组数据颇具深意:全年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罪110余件、270余人,案件数量虽未呈爆发式增长,但所涉领域高度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卡脖子”技术前沿。更值得警惕的是,检察机关同步强化对境外商业间谍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这释放出一个关键信息:在科技竞争日益成为大国博弈主战场的当下,知识产权已超越一般财产权范畴,成为关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素之一。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门槛高、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繁等现实困境,检察机关正加速构建“法律+技术”的双轮驱动办案模式。最高检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并首批聘任60名专家,绝非权宜之计,而是对司法能力现代化的务实回应。尤其在涉及芯片设计、算法模型、基因序列等高度专业领域,技术调查官提供的不是“参考意见”,而是直接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专业判断。与此同时,“一案四查”机制(即一案同步审查刑事案件、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及公益损害线索)的深化落实,使宏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抗诉改判案例具有了范式意义:它意味着司法监督正从“个案纠错”迈向“类案治理”,推动形成专利确权、侵权判定、赔偿计算、行业规范的全链条闭环保护。
展望2026年,史卫忠提出的四项工作部署凸显出检察机关的清醒认知: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只靠“重拳出击”,更要靠“精准滴灌”。例如,制定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理指导意见,直指当前实践中对“不为公众所知悉”“保密措施合理性”等核心要件认定标准不一的痛点;强调行刑衔接与恶意诉讼监督,则剑指“专利蟑螂”滥用诉权、地方执法尺度不一等顽疾;而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基地、对接科技企业需求等举措,更体现出司法机关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服务”的角色转变。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这些努力最终要落脚于一个根本命题:如何让创新主体真正感受到司法保护的确定性、可预期性和实效性——这比任何口号都更能检验改革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