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网2026年02月17日 19:07消息,四部门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意见,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推动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据介绍,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多项金融举措,旨在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的持续发力,有助于形成更加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从长远来看,建立常态化的金融支持机制,不仅能够增强农村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还能有效防范因市场波动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返贫风险,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保障。同时,这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在服务下沉、产品创新和风险防控等方面不断优化,真正将金融资源精准有效地投放到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
意见提出,要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推动建立常态化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专项贷款产品,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同时,应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体系,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增金融服务优先覆盖这些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持续增强这些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 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的作用愈发凸显。通过优化信贷政策、强化分类支持,能够更精准地服务农村重点群体,有效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对特殊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有助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这些措施不仅是对现有政策的深化与细化,也为未来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意见还提出,要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金融资源的投入,切实做好粮油生产相关的金融服务。积极开发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场景,满足农业全产业链的金融需求,进一步扩大对县域富民产业的金融支持。同时,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资金投入,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乡村经济活力。 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金融资源的精准投放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还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特别是在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产业融合方面,金融支持的作用不可替代。未来,还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真正实现金融资源与乡村发展的深度融合。
意见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专项金融债券。同时,要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资本市场综合支持体系,持续落实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保险领域,应推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增强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观点认为,这些举措有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精准度,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通过专项金融债券等方式,能够有效缓解小微和农业企业的融资难题。资本市场政策的持续优化,也有助于更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活力。而保险产品的创新,则是完善风险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总结常态化帮扶及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的特色经验和有效做法,强化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推动创新乡村振兴的融资机制,助力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