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会工作部部署两法宣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1月9日,全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重点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蔡丽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铁民也出席会议,并围绕“两法”的内容及其立法过程进行了专题辅导。 此次会议体现了国家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基层自治组织在法治框架下的规范运行。通过“两法”的深入贯彻,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基层事务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同时,这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两法”宣传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总体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守正创新,增强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两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在我看来,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两法”的实施不仅是法律层面的完善,更是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只有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地位相统一,是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成效显著的关键所在。
会议强调,要深入理解“十五五”时期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应注重通过学习思想来增强对法律的尊重,通过加强培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守法意识,通过优化治理提升法律运用水平,通过提升服务促进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与成效。 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层治理面临的复杂性日益增加,传统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法治化进程,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同时,也要注重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新中国首个居民委员会诞生地——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社区,以及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等地。浙江、福建省党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负责人,江西省景德镇市和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贵镇党(工)委的相关同志,以及部分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社会组织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及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社会工作部的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此次考察与交流体现了基层治理创新的实践成果,展示了各地在推进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方面的积极探索。通过实地走访和经验分享,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基层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不同地区之间的互动也为今后政策落实和经验推广提供了有益参考。
来源:中社部信息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