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网2025年12月25日 12:54消息,最高检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维护社会法治秩序。
北京12月24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最高检公布了若干检察机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典型案例。
近日,相关部门公布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典型案例,包括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陶某彬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闪某招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这些案件的公布,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也彰显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从案件类型来看,既有组织严密、危害深远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有以暴力为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反映出当前扫黑除恶斗争仍需持续深入。此类案件的依法处理,不仅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也为人民群众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意到,姚某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中,主犯为成年人,其长期脱离学校教育和家庭监管的未成年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团伙多次以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目的是谋求强势地位,制造非法影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明显特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对于那些身心发展较为成熟、主观上清楚自己参与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并有意愿加入犯罪组织、在客观上积极参与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作用突出的未成年人,可以认定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应坚持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控制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针对不同参与人员,应结合具体犯罪事实、情节、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区别处理。同时,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协同公安机关推进“保护伞”案件的办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从当前形势看,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更是巩固基层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关键举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有助于震慑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而对不同涉案人员区别对待,则体现了司法的灵活性与公正性,既彰显法律威严,也给予悔过自新机会。这种政策导向,既符合法治精神,也有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