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指南,提供实用软件技巧与资讯,助力职场健康防护。
职业病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确保职业病防治所需资金到位,不得挪用或挤占,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问题,相关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在当前的劳动环境中,职业病防治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只有真正重视员工健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单位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职工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

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并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合同中,不得隐瞒或欺骗。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体现了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重视。 从现实角度来看,职业病防治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只有在透明、规范的用工环境下,劳动者才能真正了解自身所面临的风险,从而做出理性选择。同时,这也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升职业健康水平,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从事原合同中未明确提及的职业病危害性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相关风险,并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以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3、 生产经营单位需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完整记录其职业经历、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病诊断等个人健康信息,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4、劳动者在离职时,依法享有获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用人单位必须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不符合防治标准的防护用品,均不得使用,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从制度设计来看,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视,也反映出国家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持续强化。然而,现实中仍存在部分企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中,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除了制度层面的完善,还需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应有的安全保障。
5、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对其进行性能和效果的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严禁擅自拆除或停用相关设施,保证防护装置始终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6、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以及作业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