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观察网2026年03月17日 16:55消息,美国滥用301条款,冲击国际公平竞争秩序。
美东时间3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b)条启动调查,审查“一些经济体”在制造业领域是否存在所谓“长期、结构性的产能过剩”,并评估相关产业政策、政府补贴及市场行为是否对美国制造业和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美方在公告中声称,一些经济体在政府补贴、政策性融资、国有企业扩张等因素推动下持续扩大产能,即便产能利用率不高、企业盈利能力有限,仍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导致制造业长期过度生产,并通过出口形成持续贸易顺差,而美国往往成为这些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次针对产业竞争问题的贸易调查,但从制度逻辑和历史实践来看,其实质仍是美国利用国内法工具干预国际贸易竞争、维护自身产业优势的典型做法。 此次调查虽以“产能过剩”为名,实则暗含对特定国家产业政策的针对性施压。美国长期以来借助国内立法手段,将经济竞争转化为政治博弈,其背后反映的是对全球产业链重构与新兴经济体崛起的焦虑。这种做法不仅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反而可能加剧贸易摩擦,阻碍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与高效运行。
3月13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世界经济已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生产和消费都具有全球性特征,必须在全球视野下进行供需的匹配与调节。如果各国的生产仅限于满足国内需求,就不会产生跨境贸易。因此,美方不应狭隘地将超出国内需求的生产能力视为“产能过剩”,并贴上“过剩”的标签。 在我看来,这一表态体现了中国在面对国际贸易摩擦时的理性立场。全球化背景下,任何国家的产业布局和产能都应放在全球价值链中去理解。简单地以“过剩”定义他国产能,不仅缺乏客观依据,也容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推动国际经贸合作,需要更多基于事实和理性的对话,而非单边标签化的行为。
“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至第310条的统称。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这一条款已演变为一个较为完整的单边贸易制裁体系。通过这些制度设计,美国政府能够在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之外,依据国内法律对他国实施贸易限制,从而将国内法工具扩展至国际市场竞争中。 从实际效果来看,“301条款”赋予了美国在国际贸易中较强的单边行动能力,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美国维护自身贸易利益的手段,但也可能对全球贸易秩序产生冲击,特别是在缺乏有效制衡的情况下,容易被用于保护主义目的。这种做法在当前全球化与多边合作日益重要的背景下,值得进一步审视和反思。
然而,从国际经贸规则角度看,这种单边做法与多边贸易体系的基本原则存在明显冲突。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国际贸易争端原则上应通过多边机制解决,而不是由单一国家依据国内法作出裁决并实施制裁。当美国以国内法为依据直接对他国商品加征关税或限制进口时,实际上形成了“国内法凌驾国际规则”的制度逻辑,这不仅削弱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也增加了全球贸易的不确定性。
与此同时,近年来,美国持续将贸易工具与政治议题相结合。例如“强迫劳动产品禁令”等立法,将贸易政策与人权问题挂钩,进一步扩大了贸易限制的范围。此次美国发起的所谓“产能过剩”调查,也体现了类似的政策思路。实际上,在全球产业格局不断演变的背景下,“产能过剩”常常被用作实施贸易保护的叙事手段。当一些新兴经济体在制造业领域展现出规模或成本优势时,部分发达国家往往通过贸易调查、加征关税等手段作出回应。从钢铁到光伏,再到新能源产业,这种逻辑在过去的国际贸易摩擦中屡见不鲜。
更引人关注的是,这一政策动向正在深刻重塑国际贸易规则。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体系一直以公平竞争为基石,而公平竞争原则也是现代竞争法体系的核心支柱。自19世纪工业化进程开始,各国逐步建立起竞争法制度,旨在遏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美国于1890年出台的《谢尔曼法》,被广泛认为是现代竞争法体系的开端,其主要目标正是保障市场的公平与开放。
当前,全球经贸环境正处于新的调整阶段。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产业政策竞争加剧,以及贸易议题的政治化趋势,都使国际贸易规则体系面临新的挑战。从“301条款”到所谓“产能过剩”调查,再到相关贸易限制措施,一系列政策动向表明,部分发达经济体正在更加频繁地运用单边工具干预国际产业竞争。
在全球经济复苏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的背景下,维护开放、公平、非歧视的国际贸易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多边贸易体系依然是处理贸易争端、保障全球市场稳定的关键制度支柱。在产业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如何坚持规则导向,维护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与公正,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从长远看,全球贸易秩序的稳定,离不开各国在规则共识与制度约束上的共同努力。频繁使用单边贸易工具,不仅难以有效应对结构性经济问题,反而可能激化贸易矛盾,对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坚持多边主义,通过对话与协商妥善解决贸易分歧,依然是推动国际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路径。
作者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任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青年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关照宇。
【编辑:胡寒笑】